1983年 由教會熱心人士,本著基督博愛的精神,鑑於家庭變故婦女有協助其發展的需要,于是成立『台北婦女展業中心』(協會前身)。協會以『給魚不如敎妳釣魚』的精神,開始從事單親家庭輔導及技能訓練。
台灣婦女展業協會本著『上帝疼惜自助的人,婦展造就自助的人』的基督博愛精神,以服務弱勢及單親家庭30年的經驗,持續提供單親弱勢家庭輔導及技能訓練,並辦理各項弱勢家庭福利服務。
單親的定義: 因喪偶,離婚或未婚生子而獨立撫養18歲以下子女者。 (申辦政府福利資源補助者需符合此項標準)
單親家庭的類型: 因喪偶、離婚、未婚生子、分居、配偶服刑、精神疾病、遭配偶遺棄等而形成之單親家庭
單親的困境 一、經濟問題:
二、法律問題:
三、子女照顧與托育問題:
四.就業與職訓問題
五、居住問題
六、親子教養問題
七、身心問題
八、健康與醫療問題
九、兩性及人際關係問題
人際互動問題:逃避、求助者角色
十、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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